【“未执行到位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祁阳市法院:异地扣车遭围堵 依法罚款护威严
2025-06-23 16:02:2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漆振刚 唐蕙芳 | 点击量:649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漆振刚 唐蕙芳)近日,申请执行人某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唐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取得新进展。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祁阳市法院执行干警获悉涉案车辆停放在广东省惠州市某村,随即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前往该村,拟对车辆采取扣押措施。

扣车过程中,案外人温某甲称其与被执行人唐某存在借贷关系,涉案车辆已质押给温某甲,不同意法院扣押涉案车辆,执行干警向温某甲释法明理,告知其如对强制执行措施有异议,可以向法院书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温某甲不以为然,随后温某甲朋友钟某某、温某乙、温某丙用其名下的三台小车堵塞通行过道,致使涉案车辆无法移动和扣押,经祁阳市法院执行干警、当地法院执行局和派出所工作人员多方做工作后仍不挪车,阻碍法院执行。为维护法律权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日祁阳市法院依法对三台小车的车主作出罚款决定。

迫于法律的威严,案外人温某甲四日后主动将涉案车辆送至祁阳市法院执行局,并向执行干警表达了歉意,表示其与三台小车车主已经认识到错误,愿意接受处罚,并递交了悔过书。至此,该案扣车行动告一段落。

法官提醒:

法院执行绝非儿戏,司法权威不容挑衅。公民有义务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阻碍、扰乱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如拒不配合、扰乱法院的执行工作,人民法院有权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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